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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为我校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100万元慈善助学金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24 】
    10月13日下午,“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闽南师范大学助学金”捐赠暨“勤公助学”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在我校逸夫图书馆五楼举行,南普陀寺慈善会副会长弘来法师等5位代表、原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王巧萍、我校学生处处长林致远及各院系学工办主任、部分辅导员代表、受助学生共300多人参加捐赠仪式。学生处副处长郭志军主持捐赠仪式。
    此次活动中,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为我校2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每年100万元慈善助学金。林致远处长代表学校与南普陀寺慈善会签订了捐赠协议,并向捐赠单位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仪式上,弘来法师从助人的三个层次讲起,鼓励青年大学生平和面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珍视自己的成长经历,用心发现善行的价值、公平的价值和尊重的价值,希望通过“勤公助学”这个项目,帮助青年学子打开一扇窗户,开拓一片视野,让点滴小爱汇聚成大爱。
    受助学生代表文学院吴奕静同学在发言中向捐赠单位及学校的关怀致以真诚的感谢,表示会合理使用资助资金,把它用在学习最需要的地方,刻苦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心怀感恩积极投身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感恩学校、关爱他人。
    学生处处长林致远在讲话中代表学校,对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的善心善行表示感谢。他从学校工作的角度,阐述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重实、重教、重发展的三个理念,指出学生资助工作不在于多少创新,更在于落细落小落实全覆盖。他勉励受助学生正视自我,坦然受助,感恩回馈,传递爱心。在未来的工作中,学校也将努力推动生活资助向发展资助延伸,尽力资助播种爱的种子,资助育人播种责任的种子,创新创业播种发展的种子。
    为了规范管理,学校制定了《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会、闽南师范大学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勤公助学”项目用于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资助金额每年100万元,每年资助对象200名,协议一年一签。受助学生除符合规定的条件外,还要求必须参加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